Friday, June 26, 2009

又遇车祸了!

昨天也是我很倒霉的一天。

昨天吃完午饭后,我跟我一位友族同事去Jusco总部时,在U-Turn转去泊车的地方,有一辆Myvi在我后面撞我车尾,把我左边车灯给撞爆了。由于之前已有两次经验,这次车祸后,我并没有像以前那样,手忙脚乱了。

首先,我把车停在一旁,拿出手机,拍了我车的伤势。然后,我便从容不迫的把对方的车牌,对方车子的伤势,及他的Road Tax也一并拍下,才打算走去跟对方谈判~


我的可怜车子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对方的车子

哪里知道,对方是一位非常不讲理的人。他下车看了他车子一下儿,便想上车走掉。由于他也是友族同胞,我的同事便跟他说,不如我们把车驾去他认识的车厂修理,他只要帮我还修理车的钱,我们就不会追究。他只回答一句“自己修理自己的车,我不会帮你还钱”然后便坐回自己的车子了。我那时还站在他车前面拍着照,他竟然把车子驾向前,差一点要撞到我!

然后我同事很生气,便叫我把车锁匙给她,叫我坐进车子,她要追那辆车子,看他有没有去报警。哪里知道,对方竟然还驾进去Jusco,还有心情shopping呢!可惜他驾到很快,我们在停车场找来找去,都找不到那辆车子。

之后,我们便只好到警察局去报警~ 浪费了我们的时间。

但是,只有我们报警,对方没报警,不晓得我们能够claim对方的保险吗?警察先生告诉我,是可以的,可是需要很长的时间,还必须靠帮我修理车子的厂帮我追对方的保险公司。大家有认识相熟的车厂能够帮车主claim保险的吗?

自从进了这件公司做工后,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发生车祸了。幸好全部都是轻微碰撞,但也花了我不少时间及精神上的损失。最巧合的是,每次我都是穿着同一件公司制服~ 我想如果以后公司没有什么特别吩咐,我都不会再考虑穿这件制服了

还有两个小时,我人就会在PD了!现在竟然有点想念我老公,嘿嘿~

3 comments:

傻瓜语 : 千言万语无从诉, 化情为文字留世 said...

撞到了好跑掉,还是那么没有礼貌的?基本上,超过24小时后,他不报案的话,其实警察可以抓他的,而且控告他2条罪名,第一,鲁莽驾驶。 第二,车祸后没有交代清楚,立刻走人,弃受害者不顾!

他的保险公司分分钟会给他开罚单,而且把他的名字列入黑名单,没有任何一间保险公司以后敢卖保险给他,要不然就是要征收比较昂贵的保单!

小事情不解决,搞大了对自己没有好处的!真的是笨蛋一个!

Jane Chin said...

KL的车子如蛮牛,真的要很小心!有了手机摄影,对驾车人士来说也是一个好处,至少有图为证,以前已推出有相机的手机,我就逼老公换手机,也是因为这个原因。
妳去PD渡假吗?住哪间酒店啊?

Vincent Cho said...

对方竟然可以当没一回事……